关于2019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发稿时间:2019-05-20 作者: 浏览次数:470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关于2019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2019年度学院学生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征兵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9年度学生征兵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戴磊任组长,刘贞锋任副组长,陈东梅、张鹏、陈健、石吉勇、赵异民、崔现海、王思顺、杨中焕、丁钢、张林为成员。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为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征兵工作站设在学生工作处,赵异民任站长,张林任副站长,宋帅、路倩、侯传波、王素国为干事,具体负责经常性地征兵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工作,配合兵役机关完成体检、政治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做好入伍大学生的后续联系和保障工作。

二、征集对象、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招收士官

1.招收对象:学院普通高职类男性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专业可从全国征兵网查询)。

2.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31日),未婚。

3.招收士官的条件: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招收士官报名流程:采取网上报名,符合专业条件的男性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招收士官报名”,申请参加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初检和后续招收工作。报名人员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流程如下图)

(二)男兵应征

1.征集对象:学院高职类学生1724周岁即可参加应征报名。

2.男兵应征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于85日截止。

3.男兵入伍程序及安排:

具体流程如图:

1)网上报名阶段。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可在85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然后登录“兵役登记(男兵)”进行登记。如果没有学信网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如果有学信网账号,可直接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完成后进入“应征报名(男兵)”进行报名。

应征报名的普通高职类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选择应征地时选择“从院校地应征”(如图),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并提交学院学工处。

2)初检、初审阶段。6月中下旬,泰山区征兵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学院学生进行初审、体格初检,初审、初检合格者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

3)实地应征阶段。8月下旬,泰山区征兵办公室将组织对已完成预定兵的学生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批准入伍。

4)批准入伍阶段。8月底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并向学院提交申请学费补偿代偿手续相关的材料和申请优抚金的相关材料。

4.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职类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进入高职阶段的五年制专业学生若第四年参军可按照大学新生享受相关待遇;第五年参军可与高职类毕业生享受相同补偿代偿政策。

(三)女兵应征

1.女兵征集对象:学院普通高职类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职类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2.女兵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3.女兵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85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审核阶段。对完成报名的适龄青年,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3)打印审核表。系统自动审核完毕后,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审初检阶段。初选预征对象按照应征所在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持高考成绩单)、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经审查合格的初选预征对象择优确定为送检对象

5)体检政审阶段。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6)批准入伍阶段。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4.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入伍后学籍保留

所有入伍在校生,入伍后由本人或受委托人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备案表》(见附表),交由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如因未办理学籍保留手续造成学籍注销或不能享受优待政策的后果自负。学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凡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要求正常毕业的,应具备毕业资格,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及家长签字按手印,提供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熟知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毕业申请应于参军翌年的329日前以系为单位提交到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对于具备毕业资格,提出毕业申请的学生,学院给予毕业。对于没有提出毕业申请或不具备毕业资格学生,学院不予毕业,按保留学籍处理。

当年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学院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出具的《普通高等学生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四、优惠政策

(一)驻泰高校大学生优先征集办法

严格落实大学生征兵“四优先”政策,按照“三个提前”原则为驻泰高校大学生办理优先征集工作。

 “优先对象”的范围是在我院就读且选择在学校驻地报名应征的,均纳入优先对象范围。

1.提前办理手续。6月上旬前,完成体格检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暑假放假前,发放《预定兵通知书》。

2.提前审批定兵。8月下旬,役前教育训练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部予以审批定兵。

3.提前选择方向。8月底前,依据上级明确的接兵部队,征求定兵人员关于服役军兵种意愿,在全市范围内优先确定入伍去向。

(二)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招收为士官的除享受国家资助学费政策以外,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我院高职类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七)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高职升学。高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九)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十)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十一)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非专业岗位招聘数量15%的比例,制定专项招聘计划,明确具体招聘岗位进行招聘。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系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进行宣传发动,重点突出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和发动,务必使每名学生清楚参加应招的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报名程序等。并做好本系有入伍意愿及已报名应征的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时与招生就业办公室核对入伍学生信息、办理入伍学生学籍保留等工作。

(二)认真阅读“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中关于兵役登记、报名应征的网报公告,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者无效报名。

(三)用户网上报名前,请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学院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四)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五)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是否通过初审。学院各项通知也将会及时转达,如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延误,责任自负。

(六)管理部门开始审核工作后,学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附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备案表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9517























附件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备案表

姓  名


学号


性别


年龄


系  别


专业


班级


身份证

号  码


入伍通知书编号


班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中心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学生入伍后由委托人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填写本表,办理保留学籍备案手续。

2.如因未办理学籍保留手续造成学籍注销或不能享受优待政策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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