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

发稿时间:2021-01-17 作者: 浏览次数:540

    1月7日,在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表彰大会上,我院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称号,5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记嘉奖。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院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广大师生携手同心、矢志拼搏,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了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山服力量”。

凝聚共识,形成创建合力。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实地创建组、家属区创建组、档案材料组和督导考核组,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强化工作措施,细化网格片区,压紧压实责任,全院上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形成文明创建强大合力。

宣传引导,树立文明新风。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台、宣传橱窗等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与活动开展情况,号召师生争做文明市民、文明师生,保证全院师生对创建文明城市的高知晓率和高参与度,营造讲文明树新风氛围。

扎实推进,深化活动开展。以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创城当先锋、勇做挑山工”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学生公寓联检联查,组织文明宿舍评比,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创建氛围。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文明上网”宣传活动,倡议师生“绿色出行”,营造校园文明新气象。

结对共建,示范引领带动。积极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参与文明单位包保路口、包保社区和包保路段志愿服务活动。学院认真组织协调,广大师生志愿者冒着严寒酷暑,以务实的姿态和充沛的干劲,认真履行包保职责,以实际行动带动市民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学院将以此为新起点,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提升学院文明水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